内蒙古启动林草有害生物数据报送制度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http://www.forestry.gov.cn/ 2025-04-1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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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全区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规范数据管理流程,提升防治信息报送质量与效率,内蒙古自治区自4月1日起全面实施林业有害生物月报制度和草原有害生物周报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防治检疫总站对各级防治机构提出四项具体要求,一是严格执行林业有害生物月报制度。各盟市需通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审核所辖旗县(区)上报数据,确认无误后于每月21日前报送至自治区防治检疫总站,同时落实零报告制度要求。二是规范执行草原有害生物周报制度。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蝗虫监测预警系统》逐级上报草原鼠虫害数据,每周二14:00前完成报送,同步执行零报告制度。三是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实行系统报表与电子表格"双表统一"制度,所有统计数据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四是深化监测结果应用。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生产性预报,为科学防控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下一步,内蒙古将持续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提升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效能,切实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