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人选和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1 | 4301 | 计划财务处管理岗 | 周轶凡 | 男 | 43010379 |
2 | 4302 | 林草综合监测一处 专业技术岗 | 张 银 | 男 | 43020233 |
3 | 4303 | 林草综合监测二处 专业技术岗 | 孙传炼 | 男 | / |
4 | 4304 | 湿地监测评估处 专业技术岗 | 苏丹阳 | 女 | 43040149 |
5 | 4305 | 湿地监测评估处 专业技术岗 | 张诺舟 | 男 | 43050239 |
6 | 4306 | 生态规划咨询处 专业技术岗 | 王世笛 | 女 | 43060159 |
4307 | 生态工程监测评估处 专业技术岗 | 楼晨阳 | 女 | 43070277 | |
8 | 4308 | 碳汇计量监测处(海岸带生态监测评价处) 专业技术岗 | 余扬波 | 男 | 43080274 |
9 | 4309 | 林草综合监测一处、 信息技术处 专业技术岗 | 李 垒 | 男 | 43090147 |
10 | 朱涵文 | 女 | 43090365 |
二、体检有关事宜
1.体检时间:根据总体安排,另行电话通知。
未经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2.集合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德胜东路3311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办公楼(南楼)前。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的体检标准执行。
2.考生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3.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身份后方可参加体检。
4.请提前准备并携带2张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进行体检。
5.考生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拒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
7.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全过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未经许可离开体检地点者,取消体检资格。
8.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于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
9.体检当天早晨需空腹(不进食、不喝水),其他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附件)。
四、考察安排
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由我院考察组围绕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进行应聘资格复核。
五、其他有关说明
1.如出现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体检和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将研究是否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告另行发布。
2.对于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