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院编制的《云南省剑川县剑湖国家重要湿地修复方案(2025~2029年)》通过专家评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http://www.forestry.gov.cn/ 2025-09-05 来源:西南调查规划院
【字体: 打印本页

8月29日,我院编制的《云南省剑川县剑湖国家重要湿地修复方案(2025~2029年)》(以下简称《修复方案》)通过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的专家评审,是目前云南省首个通过专家评审的国家重要湿地修复方案。西南林业大学、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的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

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修复重要湿地应当编制湿地修复方案”,第四十三条规定:“修复重要湿地应当按照经批准的湿地修复方案进行修复”,明确了编制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的重要性。2022年12月2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共同印发的《关于印发<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明确了编制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的具体要求。编制《修复方案》是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的重要举措,是履行湿地保护职责的具体行动。

云南省剑川县剑湖国家重要湿地(以下简称“剑湖湿地”)地处滇西北横断山脉中南段,澜沧江一级支流黑惠江上游,是滇西北高原最具代表性的湖泊湿地,处于我国西部候鸟迁飞通道上的关键位置,为鸟类重要的停歇地和越冬地,生态地位极其重要。剑湖湿地于2023年11月成功认定为国家重要湿地,主要保护珍稀濒危湿地鸟类及其栖息地,以及内陆高原断陷湖泊、湖滨沼泽湿地生态系统,开展湿地修复具有重要意义。

《修复方案》编制过程中,我院项目组多次前往剑湖湿地开展现场踏查和方案汇报等工作,以国土三调及最新年度变更数据为基础,从满足湿地修复实际需求出发编制文本。《修复方案》经专家研讨会、县级征求意见、州级征求意见、省级现地核查、省级评审前审查等多个阶段,形成了送审稿成果文件。

《修复方案》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流域保护修复理念,立足剑湖湿地资源特点和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采取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模式,以水生态改善和恢复动植物生境(栖息地)为核心,采取湿地岸线修复、清淤疏浚、微地形改造、水鸟栖息地修复、外来入侵植物清理等修复措施,增强剑湖湿地生态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打造“高原湖泊湿地修复”的典型示范,对于保障国际河流澜沧江流域生态安全,推动我国重要湿地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专家组一致同意《修复方案》通过评审,按程序上报。

 

 

来源:湿地处

供稿:朱国飞

核稿:付元祥

审核:张凤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