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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八年
内容来源: 2022-04-13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三北防护林建设局:http://www.forestry.gov.cn/sbj.html


  • 3月7日至4月2日,根据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工作文件的要求精神,我局于3月7日至4月2日采取轮流汇报的方式,在银川召开了三北地区省级总体规划成果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是负责该项工作的规划办主任和主要技术骨干。

  • 6月5日至13日,为强化质量意识,促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化。经林业部批准,我局于1988年6月5日至13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集约经营现场会”。参加会议的有三北地区各省(区、市)林业厅(局)的负责人和三北办(站、队)的负责人;部分地(市、盟)行署(政府)负责人和林业局业务负责人;部分县(旗)政府负责人;国家有关部(委)、林业部有关司(局)的同志和一些专家、教授以及新闻单位的同志。共200人。林业部副部长刘广运在大会上作了题为《深化改革 提高质量 集约经营 把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推向新水平》的报告。

  • 7月4日至7月20日,为使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拥有更多的关心者、建设者,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三北十三省(区、市)广播电台联合报道组,于1988年7月4日至7月20日在《祖国各地》节目里播出了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的系列报道。同月,由三北局编辑、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三北防护林建设报告文学集《大地呼唤生命》一书问世。

  • 9月27日,为进一步明确三北专项资金的投向,我局根据国务院、国家计委及财政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三北工程的实际,在总结几年来三北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三北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并以林防计字[1988]82号文上报林业部。

    基建费:营林生产项目,占基建费的90%(其中:70%用于当年造林补助;4%用于封山育林;3%用于苗圃及灌木种子基地建设;7%用于幼林抚育;6%作为有偿投资);基础设施与配套项目建设,占基建费的10%(4%用于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的配套经费;2%用于造林成果的检查验收;2%用于宣传经费;2%用于技术培训)。

    事业费:营林生产项目,占事业费有90%(75%用于人工造林实助;5%用于封山育林;3%用于幼林抚育;7%用于扶持林业商品基地和现有资源转化利用);基础设施和配套项目建设,占事业费的10%(5%用于基层林业站建设的配套补助;5%用于救灾性的一次性补助)。

  • 1988年,我局先后有80%的干部深入工程建设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重点调查总结了黑龙江、山西、内蒙、新疆的防护林体系建设;辽宁的林业经济政策;陕西、甘肃国营林场的改革;黄河沿岸红枣资源加工利用;荒漠半荒漠地带天然植被破坏情况和封育的前景及有效措施。共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和资料性文件100多份,为进行决策和指导工程建设提供了第一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