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期数字经济与智慧林草创新发展研讨班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http://www.forestry.gov.cn/ 2024-03-25来源: 林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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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伊春森工集团: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重大国家战略,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动生态环境智慧治理的重要性,围绕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行动部署,加快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数字技术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能力,深入研讨林草生态感知系统建设应用经验。我院定于2024年4月举办第四期“数字经济与智慧林草创新发展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专题讲座

专题一:数字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

专题二: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和实践

专题三:大数据与政府治理体系构建与创新

专题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技术在林草领域的应用

专题五:创新驱动发展时代林草产业发展模式创新

专题六:林草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风险与舆情管理

专题七:有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法律解读

专题八:创新应用赋能数字产业发展

专题九: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理论与实践

(课程根据学员类别及报名反馈进行微调)

(二)学员论坛

主题:智慧林草信息平台与应用实践

(三)专题研讨(按学员类别分组研讨)

创新驱动发展与智慧林草发展模式创新

(四)现场教学

智慧产业科技创新成果

二、培训对象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市、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信息化处室负责人与技术骨干。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市、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林草产业、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森林资源管理与监测、森林资源监督检查、沙化荒漠化监测、草原监测、森林火灾监测、生态保护修复业务主管处(科)室负责人及技术骨干。

(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直属单位,各级林业草原调查规划单位相关负责人与技术骨干。

(四)各级国有林场场长、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及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相关工作负责人。

(五)国家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技术负责人。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2日-4月17日,4月12日(周五)报到,4月13日-4月16日培训,4月17日(周三)返程。

地点:西安富森城市酒店(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菊花园9号, 乘611路或201路公交车至端履门站下车即到)

四、授课师资与证书

邀请公安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信息中心、有关高校、智慧产品高新技术企业、生态感知系统技术支撑单位等有关领导及权威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培训结束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颁发数字经济与智慧林草创新发展能力培训证书。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2400元/人,含师资、会场、培训材料、现场教学、证书费等。参训学员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由派出单位按照出差有关规定缴纳(由酒店收取,并开具发票)。培训费于报到当日交纳(可微信支付或刷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统一开具培训费电子发票。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统一组织报名,于4月6日前将研讨提纲(见附件1)和报名回执表(见附件2)发送至报名邮箱px3b2022@163.com,邮件主题名称请设置为“单位名称+数字经济培训班报名”。

(二)参训学员须严格遵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详见学院微信公众号,请扫码阅读。


七、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培训三部

石 焱 010-60282309  奚 博 010-60282314

田佳赫 010-60282314  17813257870 

电子邮箱:px3b2022@163.com

 

附件:1. 培训班研讨材料提纲

2.报名回执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培训班研讨材料提纲.pdf

附件2:报名回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