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关于举办第46期全国国有林场场长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http://www.forestry.gov.cn/ 2024-04-15来源: 林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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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伊春森工集团:

为适应国有林场绿色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落实《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提升国有林场森林质量,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内生动力,我院定于2024年5月在河北省秦皇岛市举办第46期全国国有林场场长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国各国有林场场长、副场长及相关业务骨干。

二、培训内容

(一)专业知识类课程

1.《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解读

2.《国有林场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解读

3.《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4.加强国有林场建设管理,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

5.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利用法律法规及其适用

6.《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5年)》解读

(二)经验分享

河北省国有林场建设发展经验介绍。

(三)交流研讨

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实施典型问题交流。

三、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4年5月15日

学习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5月25日(20日报到,21日至24日培训,25日返程)。

四、培训地点

报到地点:北戴河海情大厦

具体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联峰路161号

交通路线:详见附件1。

五、培训费用

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参训学员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由派出单位按照出差有关规定报销,报到当天刷卡缴纳,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开具住宿费发票。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统一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2),并于5月15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发送至报名邮箱lgythn902@126.com ,报名前请与培训班工作人员电话沟通,名额有限,报满为止。邮件主题名称请设置为“XX(单位)第46期全国国有林场场长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

(二)参训人员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廉洁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注意培训期间及往返途中的个人安全。

(三)参训学员须严格遵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详见学院微信公众号,请扫码阅读。

(四)培训结束后统一发放纸质版结业证书,可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七、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 田浩楠

联系方式:010-60282111 18503145683

 

附件:1.交通路线

2.报名回执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交通路线.pdf

附件2:报名回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