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关于举办第三期林草碳汇项目开发交易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http://www.forestry.gov.cn/ 2025-08-11来源: 林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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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直属单位,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伊春森工集团,中林集团,涉林草院校,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对国家“双碳”战略的学习和理解,提升林草碳汇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努力推进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高质量发展,结合典型地区林草碳汇项目实践经验,我院拟于8月份举办“第三期林草碳汇项目开发交易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专题讲座

专题一 “双碳”目标下林业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机遇与挑战

专题二 国际国内碳市场交易现状、发展与政策解读

专题三 CCER造林碳汇项目开发设计与实施

专题四 林业碳汇项目审核与减排量报告编制

专题五 林草综合监测与碳计量实践

专题六 造林碳汇(含竹林)、红树林修复方法学解读

专题七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4项政策法规解读(交易、登记、结算)

专题八 绿色金融创新助力林业发展

专题九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二)现场教学

参观生态林造林碳汇项目等。

(三)座谈交流与学员论坛

典型省(单位)林草碳汇项目开发案例与实践经验

二、培训对象

(一)各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碳汇或生态修复处室负责人;

(二)各级调查规划设计部门、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林草企事业及科研单位碳汇工作负责人和专业技术骨干;

(三)林业碳汇试点市(县)主管领导、林业局长和国有林场森林碳汇试点负责同志;

(四)林业碳汇投资管理机构、森林资源调查单位及相关第三方技术机构的相关人员;

(五)林业碳汇项目业主;

(六)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有关工作负责人;

(七)有志于从事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8月22-27日,8月22日(周五)报到,8月23-26日培训,8月27日(周三)返程。

地点:伊春岐黄康养中心(伊春市伊美区山河大街与育林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60米,距伊春站2.3公里,距伊春林都机场8.4公里)

四、培训师资与证书

拟邀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司局单位、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中心和国际合作中心、北京环境交易所、北京林业大学等相关专家、林业碳汇领域的政策制定者和实践者进行专题讲座。培训合格者,颁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培训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2800元/人,含师资、会场、培训材料、现场教学、证书费等。参训学员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由酒店收取,并开具相关发票),由派出单位按照出差有关规定报销。培训费于报到当日交纳(可扫码或刷卡支付),也可提前汇款,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统一开具培训费电子发票。

培训费汇款信息

开户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

帐  号:1111 0801 0400 23481

开户行:农行北京大兴支行营业室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北路8号

(二)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统一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并于8月14日16:30前将报名回执表(附件)发送至报名邮箱px3b2021@163.com,邮件主题名称请设置为“单位名称+第三期林草碳汇项目开发交易技术培训班”。

(三)参训学员须严格遵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详见学院微信公众号,请扫码阅读。

六、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培训三部

石  焱 010-60282309  奚  博13811725373

刘瑾辉 010-60282213   15611220287

吴  思010-60282213    15625085627

电子邮箱:px3b2021@163.com

 

附件:报名回执表.pdf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