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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州出台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

2022-02-27   来源:​广东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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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潮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潮州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在更高起点上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

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59.8%

《意见》提出,要以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为核心,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到2025年,运行机制顺畅的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成,高质量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体系、现代林业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建立。每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9.8%,森林蓄积量达到710万立方米。

到2035年,全面推行林长制效果更显著,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充分落实,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系统碳汇增量逐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持续增进,山青林茂景美、生态功能完善、全民护绿享绿的美丽潮州基本建成。

构建市县镇村四级林长体系

《意见》要求,全面建成区域和自然生态系统相结合的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制。市成立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抓好统筹,推进落实。各级林长实行分区(片)负责,落实目标责任制,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强化森林行业行政执法,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建立巡查制度 强化森林督查

《意见》明确了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监管、高质量开展森林资源生态修复、全面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森林资源灾害防控、创新推进林长制信息化建设、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这七个主要任务。

《意见》要求,要建立林长巡查制度,强化森林督查,开展森林资源主要指标年度检查和“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制度,严厉打击毁林毁湿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好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深入推进森林家园体系创建,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高质量水源涵养林和沿海防护林体系,推进城市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明确管理职能,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创新发展机制,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的监测监管力度,加快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督机制,提升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消防队伍建设水平,健全重大森林有害生物灾害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健全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立林业专家库,探索构建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一网统管”。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完善制度建设,探索“三权分置”高效运行新机制;创新体制机制,吸引社会资本,为林业生态建设注入新活力;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林业行动,发展绿色生态新业态。推行护林员网格化管理,依法合理保障管护人员待遇,强化基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

严格督导考核 落实终身追究制

为确保林长制全面落实,《意见》在工作保障方面做出了部署,将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健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各级林长制会议、信息通报、督察督办、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强化资金保障,培育林业科技实体;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及公示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各种形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意见》还明确,严格督导考核,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机制,落实终身追究制,将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陈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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