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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局驻内蒙古专员办调研督导基层推行林长制工作

2021-10-23   来源:​国家林草局驻内蒙古专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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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印发后,国家林草局驻内蒙古专员办认真落实方案精神,积极调研督导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行林长制,促进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先后于9月24—29日、10月12—15日赴赤峰市敖汉旗就林长制建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赤峰市敖汉旗委、政府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印发了《敖汉旗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旗乡村三级林长制责任体系,明确旗委书记、旗长为总林草长,副书记、副旗长为副总林草长;将全旗划分为6个林草长责任区,每个责任区由1名副总林草长负责;形成了村级林草长、基层监督员、网格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森林草原资源源头管理架构,由村监督委员会成员担任基层监督员,由护林员、草管员担任网格员,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

在内蒙古专员办的有力调研督导下,敖汉旗以实施林长制为契机,恢复建立了乡镇林业和草原工作站,并加挂林长制办公室牌子,为进一步全面推行林长制夯实了组织基础,确保“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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