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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乐县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03-18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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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乐县近日出台《将乐县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按照“主攻二产、带动一产、创新三产”发展思路,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方案》规划,到2025年,全县竹林面积稳定在48万亩,实现竹产业总产值30亿元;新增或完善提升新型竹林经营主体5个,新增丰产竹林基地1.8万亩,新建竹山灌溉蓄水池720立方米,新建竹山分解点5个以上;扶持培育1家年产值亿元以上竹产业龙头企业。建成链条紧密、三产融合、科技创新、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助力农民增收、促进乡村振兴。

为“把小竹子做成大产业”,将乐县实施多项鼓励扶持政策。

一是将企业技改、固定资产投资、专利成果转化等纳入财政资金补助范围;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由省级财政给予最长3年、年化2%贴息支持;对龙头骨干企业给予“一事一议”综合扶持政策。

二是鼓励笋竹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龙头企业、注册品牌,并按规定给予奖励。

三是对开展竹采伐、竹山运输、竹生产等机械设备的研发优先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对已实现销售的机械装备,成套装备价格在5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价格在10万元以上,经认定属于省首台(套)范畴的,由省级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单台装备售价为50万元以下的,按同一批次合同且不超过50万元的销售价格核算补助金额。对引进先进竹工机械装备实施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实际设备(含技术、软件等)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由省级财政按5%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对列入笋竹精深加工示范项目的设备按购置金额的最高不超过30%予以补助;对投资额大、带动示范性强的技改项目,按“一事一议”予以支持。对机械化竹采伐专业队伍在购买机械、缴纳社会保险等方面给予补助。

四是鼓励“以竹代塑”“以竹代木”等系列产品开发,推进竹产业成果转化应用。对促成竹产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机构以及购买重大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资金补助。支持笋竹企业申报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由省级财政最高给予300万元资金补助。五是对于符合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要求的竹质建材、竹家具、竹制品、竹纸浆制品等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支持笋竹企业通过线下、线上、代参展等形式参加各类交易展会,并对展位、布展和办证等费用予以补助。

将乐县还强化了4项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县政府成立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将工作成效列入林长制考核内容,根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强化用地保障。引导鼓励使用非耕地,利用农村“四荒”地及闲置建设用地,在竹林集中分布区,统筹布局竹山分解点和笋竹初级加工小微园区,涉及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协调统筹保障。三是强化资金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对笋竹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林场、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竹林资源培育抵押贷款、贴息贷款。建立完善竹林保险机制,降低竹农竹林培育的风险。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对县竹产业协会整体授信方式创新竹企业项目贷等金融产品。四是支持竹产业协会做强做优。吸纳竹产业经营大户进入竹产业协会,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协会组织,加强协会成员间、区内外协会间互动,对竹产业协会工作运行、FSC竹林认证年审等费用予以支持。宣传规范用好FSC竹林认证成果,助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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