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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18年第7号
发布机构 业务类型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18〕7号 林草局
发布时间 一一 时效状态
2018年05月17日 综合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18年第7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5号)的规定,我局决定委托浙江省林业厅实施国家级森林公园改变经营范围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
国家级森林公园改变经营范围审批。

二、委托权限

浙江省国家级森林公园改变经营范围审批的办理。

三、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201871日至2023630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其委托的许可事项进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将另行发布公告。
    四、受委托机关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01871日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不再受理本公告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请本公告适用范围内的申请人到受委托机关申办以上行政许可事项。
    受委托机关名称:浙江省林业厅。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26号林业大厦。
    电话:057187399007
    五、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地址、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联系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01084238808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18年5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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