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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绿洲防护体系建设,筑牢绿色生态屏障的提案”复文(2021年第1368号(资源环境类155号))

2021-11-1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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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实施绿洲防护体系摸底调查,编制相关规划,实施绿洲防护体系修复工程”的问题

  建设绿洲防护体系是防沙治沙和保护绿洲稳定的有效措施,在构筑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维护粮食生产稳定、促进沙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重要意义。国家高度重视绿洲防护体系建设,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就是构建绿洲防护体系的标志性工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20年6月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把绿洲防护体系建设纳入了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范围,我局正在利用最新的国土“三调”数据及相关林草调查监测数据,编制《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随着该工程规划的实施,对科学开展绿洲林草植被保护和修复,提高水源涵养能力,筑牢西部生态屏障具有重要意义。鉴于国家正在组织编制的《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 年)》和《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5年)》均涉及绿洲防护体系建设、防沙治沙、退化林修复等内容,因此不再专门编制“北方防沙带防沙治沙规划”、“三北防护林退化林修复规划”。

  二、关于“修订绿洲防护林规划、建设与管护技术标准以及退化林分修复技术规程,避免干旱地区不合理或过度造林”的问题

  为科学开展绿洲防护体系建设提供规范指导,我局于2020年3月发布了《退化防护林修复技术规程》(LY/T 3179—2020),各地可参照执行。《三北防护林退化林分修复技术规程》(LY/T 2786—2017)也正在修订过程中,修订完成后将正式发布实施。为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色发展之路,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合理利用水资源,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干旱半干旱地区以恢复灌草植被为主,绿洲农业区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加强天然绿洲和生态过渡带保护,兼顾绿洲保护和农田防护林用水需求。下一步,将以《指导意见》为引领,加强绿洲防护体系建设,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三、关于“实施差别化补助政策,进一步提高造林中央补助标准,将干旱区工程治沙措施的费用纳入投资预算”的问题

  西部地区是生态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地区,自然条件差,生态建设成本高,为提高造林补助标准,2021年我局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提高了国土绿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人工造乔木林由每亩500元提高到800元,灌木林由每亩240元提高到350元,退化林修复由每亩500元提高到600元。对于将工程治沙纳入投资预算的问题,2013年实施的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已将工程治沙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补助标准为500元/亩。目前,发展改革委正在组织编制的《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等,拟将工程治沙纳入投资预算。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财力,逐步调整提高中央投入补助标准,并研究探索不同地区和立地条件的差异化投入政策。

  四、关于“提高干旱区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建立农田防护林的管护机制和胁地补偿政策”的问题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国家级公益林补偿的投入规模,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对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补助标准由每年每亩5元逐步提高到10元,集体和个人所属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补助标准由每年每亩5元逐步提高到16元,今年也开展了荒漠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实现荒漠植被的应保尽保。另外,为不断完善管护制度,压实管护责任,我局正在组织制定《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下一步,将积极协调中央财政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健全森林管护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使得胁地补偿落到实处。

  五、关于“加强基层科技推广队伍建设,在工程项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科技支撑费用”的问题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国家高度重视科技治沙工作,先后建立了一些国家级防沙治沙科研院所,北方部分重点省区也设立了防沙治沙科研机构。近年来,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努力下,围绕着“防、治、用”三大目标,积极探索、推广100余项先进实用防沙治沙技术模式,初步形成了以预防为主,工程固沙和生物固沙相结合的技术推广体系。我局在全国建立了53个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旨在推广先进的技术模式、创新政策机制、引导产业发展。在《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明确提出将实施“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九大专项工程,其中发展改革委正在组织编制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将在生态保护和修复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及适用技术推广,重大工程建设监测监管以及生态灾害综合防控等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对提高重大工程的科学性、系统性,强化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巩固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建设成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是推进其他各项重大工程实施的有力保障。下一步,将大力支持相关领域科技创新,主要方式有:一是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相关科研活动予以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按程序申报项目开展相关研究。二是通过基本运行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等,加大对相关领域中央级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持力度,改善有关科研机构科研基础条件,提高自主研究能力等。相关单位可根据国家战略部署和行业发展需要等自主开展科研工作。三是采用“先实施、后拨款”的资助模式,由企业等创新主体先行投入并开展各类科技活动,通过验收后再给予补助,引导企业加大相关领域科技投入。

  六、关于“挖掘、支持、发展沙区特色产业,加快推进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问题

  沙区是践行“两山”理念、推进乡村振兴最迫切、最需要的地区,在长期的防沙治沙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合理利用”的方针,因地制宜、合理利用沙区资源发展沙区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沙棘、枸杞、梭梭、枣、文冠果等经济型防护林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北方沙区年产干鲜果品4800万吨,约占全国总产量的1/3。三北工程区约1500多万人依靠特色林果业实现稳定脱贫,重点地区涉林收入占到农民收入的50%左右。京津工程实施的河北张家口地区,林果产业总产值达到139.7亿元,200多万人受益,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达到20%以上。目前,我局正在组织编制《全国沙产业发展指南》,科学指导有度有序利用沙区资源,引导沙产业健康发展。下一步,坚持生态与经济并重,鼓励各地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生物质能源、沙产业、生态康养等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沙区食品、药材、饲草等林草加工业,大力开展特色林草产业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加快推进构建生态产品价值理论体系和创新实现机制,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治沙与治穷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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