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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管控力度的提案”复文(2018年第0102号)

2018-09-1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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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材线虫病是松树的一种毁灭性传染病,是我国林业史上造成损失最严重的外来入侵生物,属于国家重大生态灾害。该病害自1982年在我国发现以来,已先后入侵18个省,累计致死松树7000多万株,每年因防治需要采伐的松树数量可能是致死量的数十倍,对发生地的松林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对我国近9亿亩松科植物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近年来,该病害在我国发生危害日趋严重,呈现出发生程度加重、发生范围持续扩大、危害复杂性增强、重点生态区域威胁加大等特点,对松树资源造成的损害日益严重。据统计,2017年,全国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128万亩,病死树119万株,县级疫区数量316个,甚至对黄山、庐山、张家界等风景名胜区的松林安全也构成了严重威胁。正如您所提到的,如任其扩散蔓延,江西、福建等地的松林可能覆灭,甚至造成大面积灾害性返荒,将对当地的森林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当前,由于松材线虫病发生范围广、治理难度大,防治工作中仍存在着地方政府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治投入不足、疫木监管不严、治理思路和方法不够科学等问题和困难,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够破解诸多难题,同时,也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和呼吁,协力做好该病的防治工作。特别是针对庐山地区松材线虫病疫情,2018年我局专门派员进行了防治督导,江西省林业厅多次督促指导九江市、庐山市政府及庐山管理局对防治任务未完成、除治质量不达标、疫木监管不严等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目前疫情虽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仍需您的大力支持。

  一、关于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问题

  中央财政每年都安排补助资金,用于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治理。2018年,经我局积极争取,财政部增加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2亿元,重点对松材线虫病发生省份给予支持,但与疫情防治工作需求相比差距仍然很大。下一步,财政部将不断完善林业财政政策体系,继续加大林业生态建设投入,并重点支持地方做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我局将在继续协调财政部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中提出的“地方人民政府要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植物检疫、疫情除治和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要求,督促地方各级财政加大防治资金投入,确保防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关于实施庐山重点预防工程问题

  为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2016年,在我局的积极争取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纳入《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年)》,截至目前已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亿元(每年1亿元),重点用于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鉴于当前我国松材线虫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对部分疫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构成较大威胁,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把重点区域松材线虫病防治工程作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重点任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支持。下一步,我局将在全面摸清疫情发生情况的基础上,根据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实际需求和前期建设情况,统筹研究相关工程建设布局,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相关工作。

  三、关于科学制定目标责任问题

  近年来,受国务院委托,我局先后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了三轮责任书,将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纳入了地方政府责任。通过实施防治目标责任制,近5年来,全国松材线虫病根除云南省1个省级疫区和47个县级疫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松材线虫病传播的严峻形势。实践证明,实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是有效防治松材线虫病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县级、乡镇级政府切实落实防治责任的有效抓手,能有效提高防治成效。

  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目前,一些地方政府重视程度不够、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仍然是当前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保护好每一寸绿色”,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2015年,党中央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将生态灾害处置不力等情形纳入追责范围。国务院办公厅于2002年、2006年分别印发了加强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文件,2014年又专门印发国办发〔2014〕26号文件,均要求落实地方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防治责任。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提到的,防治松材线虫病要科学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责任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的松材线虫病防治体系,这也是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关键。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别是关于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总结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经验,研究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防治目标责任制,制定松材线虫病等疫情核查督办和问责等责任制度,构建更加完善的松材线虫病防治体系,坚决扭转松材线虫病危害扩散的严峻形势,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全力保护好我国近9亿亩松科植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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