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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黄河源区生态保护筑牢黄河水塔的提案”复文(2022年第00326号(资源环境类020号))

2023-01-3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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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黄河源区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黄河源区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2020年2月,我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十四五”黄河流域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作出了总体布局,提出要加强黄河源区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分析了黄河流域沼泽湿地旱化沙化、水源涵养功能减弱、生物多样性减少3个问题,提出要加强三江源草甸湿地、若尔盖泥炭沼泽湿地水源功能区全面保护,开展生态监测,对自然或人为活动引起的退化湿地进行生态修复,提升高寒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和功能稳定性。加快鄂陵湖、扎陵湖等高原湖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恢复退化湿地的生态功能,稳步提升河源区水源涵养能力,净化湿地水质。推进高海拔峡谷区湿地保护修复,保障下泄生态基流,修复退化湿地等措施,对高寒沼泽湿地、河源区高原湖泊、峡谷河流湿地全面开展保护修复。

  同时,我局已将将黄河流域重要湿地纳入正在编制的《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待规划正式印发后,将积极指导地方编制湿地保护相关规划。

  二、关于湖泊、沼泽的科学研究和调查监测问题

  2019年,我局组织北京师范大学和相关科研单位编制完成了《黄河流域湿地保护修复战略研究》,针对黄河流域水资源保障以及流域环境生态问题,提出黄河流域湿地保护与修复的系统性战略指导方案,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2020年,我局组织开展了黄河流域林草资源综合监测,查清了黄河流域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生态系统综合状况和林草资源本底数据,分析了林草资源发展现状和生态保护修复潜力,形成了《黄河流域林草资源及生态状况监测报告》。2021年,我局组织开展了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对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林草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结构、分布进行调查监测,形成了《全国林草资源及生态状况白皮书》。2022年印发的《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明确了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目标和任务等有关内容,同时将包括鄂陵湖、扎陵湖等在内的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监测纳入其中,根据调查监测结果对其生态状况进行评估,发布年度《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白皮书。

  三、关于生态补偿问题

  为促进黄河流域相关省份加快推动黄河流域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2020年我局会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出台了《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搭建“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合作平台,实现全流域高水平保护,推动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以地方补偿为主。建议黄河流域相关省份充分利用现有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开展合作,强化沟通协调,尽快就各方权责、跨省界水质水量考核目标、补偿措施、保障机制等达成一致意见,推动邻近省(区)加快建立起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机制建立后,我局将配合中央财政积极研究有关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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