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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03-31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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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中国林业网(www.forestry.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林业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邮编:100714;联系电话:010-84239628;010-84238626)。
  一、总体情况
  2015年,国家林业局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公开林业政务信息,深入推进林业系统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了对林业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了林业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国家林业局在中国林业网(国家林业局政府网)发布各类政务信息53914条。其中,公文72条,行政许可结果2485件,人事管理65条,财务与资金管理908条,其他50384条。
  2015年,国家林业局共举办在线访谈25次,在线直播11次。举办新闻发布会6场,内容包括:全国林地管理情况检查结果,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结果,我国生态建设与自然保护情况,第三届中国绿化博览会情况,2015中国森林旅游节情况,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2015年,国家林业局积极主动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国家林业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流程》,简明指引申请人从中国林业网“社会关注”或“信息发布”栏目查阅并下载《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告知申请人需要填写报送的申请信息及材料。确认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事项按照职能分工交由相关业务单位办理,承办单位专人负责,按规定流程和时限办理,确保申请人都得到及时、准确的答复。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8件,内容主要涉及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森林资源保护、湿地保护、征占用林地、林业优惠政策、退耕还林政策、三公经费等方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国家林业局办理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1起,目前正按照法定程序诉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起,其中对两起未按规定期限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确认其行政行为程序违法;一起申请人撤销行政复议申请书,依法终止行政复议;一起行政复议决定维持《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五、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林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差距,主要问题:一是亟待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随着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重视,要求越来越高,工作量越来越大,兼职办理人员不能很好地满足工作需要。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不高。目前,我局政府信 息公开统计、办理、答复等工作均以纸质件运转为主,效率低、时效性差、督办难,给申请人带来不便。
  下一步,国家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工作职能、工作作风、工作方式转变,紧紧围绕林业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 关注关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国家林业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将《意见》要求和精神落实到林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申报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系统,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水平。强化中国林业网作为林业系统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将中国林业网打造成更加权威的政策解读平台和更加便民的政府服务平台。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争取各方支持,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上予以倾斜。同时加强对国家林业局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能力。新任公务员和初次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入职培训时增加政务公开方面的培训内容。举办一次全局范围的政务公开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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