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4-04-09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字体:  打印本页

分享到:

  2023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推动林草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一、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

  (一)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专题读书班、绿色大讲堂、主题党日活动、基层大调研等多种形式,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党对林草法治工作的领导。认真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谋划林草法治重点工作任务,定期调度进展、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国家公园、“三北”工程、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湿地和林草种质资源保护等领域立法、执法和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推进,用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林草系统落地生根。

  (三)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同志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在年度工作要点中纳入法治任务,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专题会研究林草领域重要立法及其配套制度,安排部署多项举措强化林草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亲自督办解决基层法律实施急难愁盼问题。

  二、大力完善林草法律规范体系

  (一)推动林草领域重要立法。全力推动国家公园立法进程,起草完成《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修改《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二)参与其他生态保护领域立法。按照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农业法》《可再生能源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国土空间规划法》《矿产资源法》《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

  (三)开展法律配套制度建设。按照新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要求,发布《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认定暂行办法》《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印发《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全面规范国家级自然公园保护、管理和利用。

  (四)做好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合新形势及时梳理部门规章,向自然资源部报送4部规章废止建议,并通过自然资源部令第10号正式公布。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围绕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开展专项清理,并对以林草为主责单位的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清理建议。

  三、扎实推进依法履职尽责

  (一)严格合法性审核把关。严格执行法治审核标准,对16件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上报国务院的其他重要文件,开展重要文件法治审核,确保文件制定于法有据、内容依法合规。

  (二)提升复议应诉工作质效。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8件,行政诉讼案件73件。主动联系当事人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撤销、变更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出具行政复议意见书,督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明确行政复议工作的重点任务和注意事项。

  (三)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集中考试,为承担行政执法职责的相关同志核发执法证件。完成公职律师的年度考核,组织参加司法部相关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公职律师在林草行政决策中的法律服务保障能力。

  (四)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认真回应公众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通过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万余条,答复网上留言1200余条,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5件,举办新闻发布会7场。

  四、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深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协作。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完善森林资源相关刑事案件认定和裁判标准。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联合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健全防范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意见》,强化林草领域执法司法衔接,广泛凝聚依法惩治违法行为、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法治合力。

  (二)强化执法监管力度。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湿地保护法》《种子法》执法检查,并同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优化林长制考核评价指标,将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草原执法等工作统筹纳入考核,指导和督促各地深化部门协作、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挂牌督办12个问题严重地区和22起重点案件,督促问题整改。

  (三)加强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力度。组织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三北”地区林草湿荒资源综合执法等专项执法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护松、春风、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等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野生动植物、松材线虫疫木、古树名木、自然保护地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一)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将5项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实施,取消临时占用林地收费规定。合并办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审批”和“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核发”许可事项,真正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二)全面实行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对林草行业行政许可事项逐一制定实施规范,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并发布林草行业证明事项清单,大幅提高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打造高效公平的审批环境。

  (三)不断加强行政审批监管。充分利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委托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和在线监管工作,持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领域专项评估检查,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提高检查工作效率。

  (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网上行政审批平台细节功能,开发运行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电子证照系统,促进相关证照在电商平台应用,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

  六、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做好普法总结和安排部署。按照全国“八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开展林草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系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积极组织林草系统参与全国普法办法治动漫微视频等普法作品征集活动,获评优秀组织单位。

  (二)及时宣传林草保护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利用世界湿地日、植树节、世界森林日、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等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林草法治宣教活动。推动“草原普法宣传月”等主题活动走深走实,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牧户,营造关心林草事业、依法保护林草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将法治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通过宪法宣誓、专题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举办林草法治工作、林政执法、草原资源保护和执法监管培训班,组织林草系统相关同志参与学习培训,强化依法履职能力。


【纠错】
无障碍
搜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