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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征求社会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机构 起始时间
生态司 2023年09月25日
一一 结束时间
其他 2023年10月25日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征求社会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古树名木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古树名木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起草了《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征求社会意见稿)。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社会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quanlvban@126.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邮编:100714)

  3.联系电话:010-8423850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


  附件:1.《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征求社会意见稿)

     2.关于《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征求社会意见稿)的说明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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