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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机构 起始时间
资源司 2023年02月16日
一一 结束时间
其他 2023年03月05日

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明确《森林法》第52条规定的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标准,切实保障森林经营活动依法有序开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起草了《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依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要求,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电子邮箱:ldczqyj@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5日。

   

  附件: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2月16日



  相关链接:关于就制定《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标准(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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