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交通部、林业部发出《关于加强公路绿化工作的联合通知》。
2月18日至3月1日,林业部在北京召开北方13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长座谈会。
3月29日至4月15日,林业部在北京召开南方11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工作会议,要求:制定林业建设规划;统一管理山林和木竹生产;坚持不懈地抓好营林工作;合理采伐,合理利用,大力增产木材;全面加强林业基本建设;积极开展林业科学实验;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4月1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东北林区防火灭火的紧急通知》。
4月17日,国家任命张世军为林业部副部长。
7月15日,林业部颁布《关于在国有林区建立营林村的决定》、《关于国有林区建立营林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营林村建村经费开支标准的具体规定》。
8月6日,中共中央西北局颁发《关于建立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建设兵团的决定》,明确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建设兵团(后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林业建设兵团)业务归口林业部领导,其经营方针为“以林业为主,农、林、牧、副综合发展”,主要任务是:在水土流失严重、人烟稀少的地区造林种草,结合建设一些必要的水土保持工程,控制水土流失,并帮助和指导周围人民公社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8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农村烧柴问题的指示》。
9月23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开发金沙江林区会战指挥部,梁昌武任指挥。
10月12日,刘少奇同志在听取黑龙江省委负责同志汇报时提出要依靠群众护林造林育林,指出:“在不妨碍国家利益的条件下,要照顾群众的利益,这样反过来群众也会照顾国家的利益。必须实行两利政策,利于群众,利于集体和国家。”“有群众的地方,要依靠群众护林、造林、育林,但是要解决关系问题,解决林权问题。分散的、小片的次生林,要分给公社或生产队;大片的次生林,可以不分,但是要允许群众做几件事,解决群众的需要。”
12月15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林业部党组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关于迅速恢复发展毛竹生产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