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林业部、农业部共同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2月5日,国务院任命蔡延松为林业部副部长。
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当前乱砍滥伐森林情况的通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预防和制止工作,坚决做到有风必刹、有案必办。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施行。
3月13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
3月16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林业问题的报告》。指出由于长期对林业“重取轻予”,林业问题已到了非下大决心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同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林业法制,组织视察重点林业省、区的林业工作的建议。
3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发出《云南省文山州不断发生重大毁林案件情况的通报》。
5月5~9日,林业部在北京召开东北、内蒙古重点森工企业负责人会议,决定林业部向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吉林省林业厅、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和大兴安岭林业公司派驻森林资源监督专员。
5月31日,林业部发出《关于加强林木采伐许可证管理的通知》,决定实行全国统一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
6月21日,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复林业部《关于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第一期工程总体规划》。
7月17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林业部核发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大兴安岭林业公司、吉林省林业厅、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4个单位所属各国营林业局的林权证。
7月26日,林业部在北京举行森林资源新闻发布会,公布第三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全国林业用地面积26743万hm2,森林面积12465万hm2,森林覆盖率12.98%,活立木总蓄积量105.72亿m3,森林蓄积量91.41亿m3。
12月4日~7日,林业部在北京召开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宋平、国务委员陈俊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12月5日,林业部颁发《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森工企业试行采伐限额计划管理的决定》的通知。
12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鹏主持召开总理办公会,听取林业部关于林业问题的汇报。
12月18日,国务院公布《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12月18日~23日,林业部在北京召开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