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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林业大事记

2000-12-09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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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7日,国务院批转商业部、林业部《关于由林业部统一归口安排和管理全国木材市场的报告》。
  1月29日,中国政府和苏联政府在莫斯科签订《关于护林防火联防协定》。议定沿中苏两国国境线,中国方面东起图们江、苏联方面东起哈山湖,西至双方与蒙古人民共和国交界处止,两侧各50km的地区,为双方共同护林防火地区。协定共8条,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5年。
  2月5~14日,林业部在北京召开全国林业科学技术工作会议。
  2月16日,林业部发出《关于加强次生林经营工作的通知》。
  3月16日,中共中央批转林业部党组《关于机关、团体、工矿、企业分工造林绿化的意见》。
  3月17~25日,林业部在郑州市召开全国森林保护工作会议。
  4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林业部颁发《国有林主伐试行规程(修订本)》。
  4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松香生产和采购供应工作的指示》。
  4月29日,国家任命张昭为林业部副部长。
  5月9日,林业部发布《新造林清查暂行办法(草案)》。
  6月16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成立南京林业研究所、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林业经济研究所和林业机械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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