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人事部批复林业部成立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林业基金管理总站、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和林木种苗管理总站4个事业单位。
3月5日,全国绿化委员会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向会议致信,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全国所有为造林绿化事业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和林业战线的广大职工致以亲切的问候。信中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动群众,实行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田纪云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
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举行全国“三八绿色工程”新闻发布会,宣布从1990年起在全国范围开展“三八绿色工程”活动,动员全国亿万妇女积极投身到种树、种草、种花以及各项防护林建设的活动中去,为加快国土绿化进程贡献力量。
3月12日,中国人民邮政发行《绿化祖国》特种邮票一套4枚,志号为T148,邮票图名为全民义务植树、城市绿化美化、建设绿色长城、林茂粮丰。
4月30日,林业部在武汉市召开全国林业科技工作会议。
5月7日,林业部举行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新闻发布会。高德占部长在会上宣布:由国务院委托国家计委批准的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从今年开始全面展开。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是继“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之后,我国又一项宏伟的生态建设工程。该工程地跨江西、湖北、湖南等9个省。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用30-40年时间,在长江上游地区植树造林,增加森林面积3亿亩,建设起布局科学、结构合理、网带点有机结合、“三个效益”协调统一的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分两期进行。从现在起到2000年为一期工程,主要任务是在保护现有森林植被的基础上,新增森林面积1亿亩。
5月29日,世界银行董事会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国家造林项目,由国际开发协会提供3亿美元信贷,用于建设98.5万公顷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
6月12日,林业部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刘广运副部长任组长,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外称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司环保处。
7月12日,林业部印发《科技兴林方案(1990-1995年)》和《关于加强林业科学技术工作的若干政策性意见》。
7月14日,世界银行贷款国家造林项目部、省执行协议签字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7月17日,林业部向国务院生产委员会紧急报告,反映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森工企业经济危困,长期发不出工资,群众生活陷入严重困境,并提出了5点解决意见。
7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组织三个工作组赴黑龙江、吉林、大兴安岭国有林区视察,了解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危机、企业经济危困的情况。
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对林业部、国家物价局6月26日《关于在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建立林价制度的报告》作了批复:“国务院原则同意你们关于建立林价制度的基本思路和分步实施的设想。实施林价制度的具体意见,请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
9月1日,国务院批复《1989-2000年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
10月10~13日,林业部在长春市召开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森工企业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工作座谈会。
10月29日,国家物价局、林业部发出《关于提高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统配木材价格及加强对非统配木材价格管理的通知》。
11月1日,林业部颁发《木材运输检查监督办法》和《木材检查站管理办法》。
11月19日,林业部颁布《林木种子检验管理办法》。
12月5日,国务院批准《林业部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八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报告》,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新的采伐限额指标,不得突破和挪用。
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林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杀、收购、倒卖、走私野生动物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