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试点建设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在全区选择中直、区直、市直、县直等29个国有林场,开展服务集体林区制度改革、林场种苗融合发展、深化国有林场管理机制改革、森林可持续经营、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5方面试点工作。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试点建设是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方案》以试点建设带动国有林场深化改革为主线,以实现国有林场绿色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主动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保障良种壮苗供应、深入推进森林可持续发展、探索激励机制为重点,力争打造新时代国有林场试点建设样板,辐射带动全区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增光添彩。
通过试点建设,中国林科院热林中心、南宁树木园等18个林场将从发展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壮大集体林优势特色产业等方面,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三门江林场、东门林场等11个林场将从优化良种基地结构、完善种质资源库建设、保障性苗圃保供能力、发展壮大种苗产业等方面为林场种苗融合发展作出示范;南宁树木园、三门江林场、钦州市三十六曲林场、融安县西山林场、天峨县林朵林场等5个林场将从生产经营、监督考评、薪酬管理等方面继续深化国有林场管理机制改革;高峰林场、七坡林场等9家林场将深入开展以培育稳定健康优质高效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的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高峰林场、华山林场将从森林碳汇、林业碳票等方面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方案》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鼓励探索创新、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考核评估等六项保障措施,确保16个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取得实效。要求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加强向林长请示汇报,强化与林长制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协同配合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力推进本辖区国有林场试点建设。(伍建波 甘子寿 韦庆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