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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发布2024年1号总林长令

2024-04-26   来源: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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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通化市发布2024年1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令》,要求全市各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森林草原防火责任重于泰山”重要指示精神,践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方针,扎实做好森林火灾防范工作,确保实现全市无重大森林火灾目标。

总林长令指出,全市各级林长要科学研判分析当前森林防火形势,清醒认识气候因素、林情因素、社情因素对森林防火产生的影响,深刻意识新形势下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挑战和极端困难,坚决克服侥幸、松懈、大意思想,真正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

总林长令强调,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的防火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切实把防控责任分解落实到人。严格落实林长巡林制度,抓好督导检查,切实做到守林有责、守林负责、守林尽责。

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交通要道、重点区城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周边居民和外来人员教育引导。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以图文结合、短视频等形式,及时报道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工作成果以及森林火灾的预防手段,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

总林长令强调,严格火源管控。严格用火审批,防火期内,防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建立坟茔地监管责任台账,落实专人管控。落实秸秆离田和秸秆禁烧,严防农事用火烧山致灾。盯紧景区、森林公园、保护区等重点区域,杜绝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各级林长采取明查暗访和“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辖区全面排查森林火灾隐患,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和责任单位,要开展专项督查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最大限度消除火险隐患。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

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资金保障、物资储备、设备维护和训练演练等保障工作。进一步细化应急响应预案,确保预案详细、科学、可操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火情报告制度。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基层应急队伍集中备勤待命,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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