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专题 > 2021全国两会 > 林草重点工作

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2021-03-04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字体:  打印本页

分享到:

自1956年我国在广东省建立第一个自然保护区——鼎湖山自然保护区以来,经过60多年努力,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1.18万个,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8%,有效保护了我国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物种群、65%的高等植物群落和近30%的重要地质遗迹。

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系统保护修复。2019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工作。2020年3月,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启动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原则,对交叉重叠、相邻相近的自然保护地进行归并整合,对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进行合理调整,实事求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相衔接。经过一年努力,完成了省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和专家审议,摸清了保护地底数,分析了保护空缺,优化了空间分布格局,对各种矛盾冲突提出了解决方案,初步实现了整合优化的要求,整合优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国家林草局正在对自然保护地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冲突进行再梳理,不断细化整合优化预案。

下一步,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细化完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将预案成果按程序上报国务院。进一步修改完善调整规则,指导各地编制正式方案,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优化功能分区,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地。二是实施分级分类分区管理,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实行差别化管控政策,逐步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三是推进自然保护地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风景名胜区条例制修订。


【纠错】
无障碍
搜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