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全国森林资源管理,起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国林地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
3.负责全国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全国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工作。
4.负责全国森林经营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
5.指导监管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负责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改革。
6.负责全国森林资源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
7.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划定、调整、监管等工作,指导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8.指导全国森林资源林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督查及专项林政执法检查。
9.承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