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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管理司

2019-02-20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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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1.起草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国草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处置破坏草原重大案件。

  3.指导全国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指导草原休牧、轮牧工作,组织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和保护工作。

  4.负责全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和效益评估。

  5.负责全国草原鼠虫病等生物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开展退化草原治理改良、飞播种草、人工草地建设和种草绿化等工作。

  6.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草原功能区划定工作,承担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负责草原旅游工作。

  7.负责全国草原资源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草原生态状况、利用状况以及保护建设效益监测与评估。承担草原统计和草原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8.负责草原改革工作,组织开展草原重大问题调研。

  9.承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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