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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

2023-11-08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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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林学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林草科技工作者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科普性、公益性法人社会团体。中国林学会的前身是创建于1917年2月12日的中华森林会,1928年更名为中华林学会,新中国成立后定名为中国林学会。1951年经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民政部前身)审批登记,1958年加入中国科协,1984年加入国际杨树委员会(International Poplar Commission),2010年加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迄今已有100余年的历史,是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学会中成立较早,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学会之一。挂靠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现任理事长为原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学会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积极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促进林草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林业草原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人才的成长,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积极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林草科技工作者服务。

  学会围绕林草科技及其相关领域开展以下业务活动: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组织重大林业草原问题的论证和考察活动,对国家关于林业草原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提出建议,开展咨询服务,为各级林业和草原部门当好参谋和顾问。

  (二) 办好学会主办的刊物,组织出版林业草原科技书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

  (三)统筹、协调、服务各地自然教育工作,培育更多关注、参与自然保护事业的社会力量,激活各类自然保护地社会公益和教育功能。

  (四)大力普及林业草原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推广先进林业草原科学技术,开展对各类人群特别是对青少年林业草原科技教育活动、自然教育活动。

  (五)开展民间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同林业草原相关国际组织、国外林业草原团体和林业草原工作者的友好往来;引进国际先进技术与理念,开展国际合作项目等。

  (六)开展在职林业草原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七)按照规定经批准开展科技表彰奖励,举荐优秀科技人才。

  (八)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代表和维护林业草原科技工作者的正当权益,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做好党和政府联系林业草原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工作。

  (九)充分发挥学会的人才优势,开展林业草原咨询服务,林业草原技术项目论证,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成果评价,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科技文献编写,团体标准的制定、发布等活动。搭建产学研交流平台,依法依规举办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展览展示。

  中国林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本届(第十二届)理事会现有理事160人,目前拥有个人会员8万余名,设有49个二级分会(专业委员会),学术、奖励、科技工作者学术道德自律、咨询和继续教育、组织、科普、自然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青年等9个工作委员会,以及《林业科学》编委会,设有梁希科学技术奖、林草青年科技奖等奖项。

  学会日常办事机构是中国林学会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2号,邮编100091。秘书处设办公室、学术部、科普部、国际部、咨询部、组织联络部、《林业科学》编辑部七个部室,截至2022年底,秘书处共有专职在职工作人员31人,离退休人员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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