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林业局印发了《江苏省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江苏省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通过精准把握定位、制定目标任务、明确技术要求,推动村庄绿化提质增效。
2007年初,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抓好村庄绿化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实施村庄绿化工程,省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创绿色家园 建富裕新村”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设活动的通知》《江苏省绿美村庄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试行)》《江苏省绿美村庄建设工程标准》等10多项政策标准办法,扎实推进村庄绿化建设。多年来,全省上下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全省建设绿美村庄10219个,村庄林木覆盖面积586.2万亩,千乡万村绿意渐浓,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绿化工程成为受到广大村民支持拥护的民心工程。
《方案》《标准》明确,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为目标,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立足“美化当代、惠及子孙,百年乡情、千年秀林”定位,坚持统筹规划,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改善生态,发展经济;政府引领,共建共享的建设原则,通过不懈努力和持续打造,不断增加乡村绿化总量,着力提升绿美村庄建设质量,全面保护乡村绿化成果,全力提升林业生态服务功能和价值,逐步将我省村庄建设成科学绿化的示范基地、珍贵乡土树种的培育基地、古树名木的后备基地、碳达峰碳中和的先行先试基地和国土绿化展示的重要窗口,实现乡村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方案》《标准》提出,按照绿化、美化、文化“三化”结合,绿地、林地、湿地“三地”同建,经济、生态、景观效益“三效”兼顾,自然美、林草美、田园美“三美”叠加要求,2023—2025年,实施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即每年新建绿美村庄200个左右、改造提升原绿美村庄100个左右、打造(新建、改造提升)绿美古树村庄10个左右。所建村庄及外围规定范围内宜绿尽绿、珍贵用材树种宜栽尽栽、特色亮点有力展现、辐射带动效果显著,推动全省村庄不断绿化美化优化,乡村自然生态有效保护,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方案》《标准》要求,各地要选取规划长期保留、有50户以上农户、有较大绿化潜力、在县域范围内最有潜力做成精品亮点的自然村作为绿美村庄实施对象,单个村庄不足50户的,或单个村庄绿化潜力不足的,可选邻近的数个自然村庄连片开展建设,展现连片整体绿化美化效果。绿美村庄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意见》,以乡土、珍贵、乔木树种为主,坚持适地适树,使用良种壮苗,应用建设管护成本低的村庄绿化模式,突出特色,注重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