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沙江奔子栏水电站项目可研阶段使用林地和草原报批技术服务劳务采购 》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于 2023年6月28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政采字[2023]第33号
2、项目名称:金沙江奔子栏水电站项目可研阶段使用林地和草原报批技术服务劳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77.00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77.00万元
6、采购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规程规范与技术及云南省、四川省相关政策及规章制度等要求,完成本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和草原现状调查,协助编制该项目永久使用林地和草原和临时使用林地和草原可行性报告、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恢复植被方案、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等成果材料。
二、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和云南省、四川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在全面收集项目资料、红线图基础上,对 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的范围、类型、面积、蓄积、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等开展实地调查,客观、公正、 准确地反映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具体包括使用林地草原区划和调查、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古树名木调查、景观资源调查、公益林及林业重点工程调查、林地保护利用情 况调查、内业整理汇总、成果编制等工作。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林业调查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年 6 月 16 日至2023年 6 月 25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到长沙市香樟东路143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院办公楼主楼304办公室或将报名材料(注明公司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送邮箱ZNYSJC@163.com获取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 28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沙市香樟东路143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院主楼304办公室。
六、开启
时间:2023年6月 28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院三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院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香樟东路143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家阳
电 话: 13677366051
邮 箱:ZNYS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