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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印发

2025-10-28    来源: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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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行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及各市(州)林草主管部门意见,并完成合法性审核与局务会审议程序后,省林草局于近日正式印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依据,共7章64条,系统规定了总则、实施机关、实施程序、费用、监督检查、相关责任及附则等内容,将于2025年10月10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五年。

该《办法》自2023年10月起已先行试行。在两年试行期间,《办法》有效整合并规范了全省林草系统行政许可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到事后监管与责任追究的全链条流程,初步解决了以往存在的政务服务标准不统一、信息共享不畅、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有力推动了全省林草政务服务向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迈进,在服务企业群众、提升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史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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