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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拓宽“两山”转化路径

2025-11-27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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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实践路径。河北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始终坚持以兴林富民为目标,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通过巩固发展优势经济林,因地制宜壮大林下经济,协同推进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两山”理念在燕赵大地扎根愈深、前行愈实。“十四五”以来,全省经济林种植面积稳定在2400万亩以上,林下经济面积达到872万亩,全省林草总产值达1624亿元,板栗、金银花、酸枣产量位居全国第一。

以放活经营权为重点,深入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严格落实流转期限5年以上经营权登记发放不动产证要求,充分赋予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申报林业项目、申请林木采伐等权能,持续放活经营权。目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涉县、武安市、井陉矿区、赤城县等多个县(市、区)已颁发林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有效提振经营主体的投资信心。同时,持续推进林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市场化、信息化建设。近两年来,全省累计完成经营权交易449笔,成交鉴证额23.93亿元,成交鉴证面积20.43万亩,有力盘活了集体林资源。邢台市内丘县通过推进林地流转,吸引社会投资投入,实现酸枣种植由分散向规模化转变,目前,全县人工种植酸枣面积已达10万亩,成为全国人工种植酸枣面积最大的县。

以机制创新为牵引,推动形成多种联合经营模式。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林农开展联合经营,探索形成了“国有带民营”“公司+基地+林农”等一批可复制、见效快的合作模式,实现了村民就业有薪金、土地流转有租金、入股合作有分红的多重收益格局。省属木兰林场立足自身优势,与周边林农展开合作经营,经营面积1859亩,预期收益可达100万元;丰宁满族自治县出台集体林股份合作经营实施方案,以“国有带民营”机制,明确林木采伐、生态补偿、碳汇、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旅游收益分配,实现集体林质量和群众收益“双提升”;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创新推出“林农自主联合”“村集体+林农合作”“委托经营”等模式,全县联合经营规模达到31万亩,累计增收超过2000万元。

以产业兴林为抓手,深入挖掘森林“四库”功能。近两年来,省林草局累计安排资金6620万元,支持现代林果、花卉和林下经济建设项目60个,推动生产建设基地全面提档升级。全省各地积极发展森林碳汇、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途径不断拓宽。今年以来,张家口市塞林生态万全区造林碳汇项目、河北省御道口防护林造林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嘉元碳汇国有林场防护林造林碳汇项目、张家口市塞林生态市国有林场造林碳汇项目已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及信息平台完成公示,预计计入期总减排量160余万吨。石家庄市平山县依托森林景观,与河北美术学院协议建设营盘山美院大学生写生创业孵化基地,打造了“写生+康养”融合发展的特色文旅品牌。

以金融服务为纽带,护航林业产业健康发展。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为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金融活水。省林草局积极构建协同机制,与中国人民银行河北分行、省金融监管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并先后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收益权质押和产业融合等领域的创新实践。截至2025年9月,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35.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92%。同时,河北不断拓宽林业保险服务覆盖面,强化风险保障能力。近两年来,省级财政累计安排特色农业保险奖补资金1.6亿元,支持各地开发符合地方特色的林业保险产品。张家口市崇礼区率先开展商业性森林草原火险气象指数保险试点;邯郸魏县采取“政府补贴+群众参与”模式,为3.33万亩果园设立了农业保险,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郝梁丞 王虹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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