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陕西省林业局举办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活动,组织新提拔(重用)干部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仪式开始,全体人员齐唱国歌。领誓人手抚宪法、领诵誓词,23名新提拔(重用)干部列队肃立、跟诵誓词。宣誓后,宣誓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要尊崇宪法,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学习宪法,厚植为民情怀,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始终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聚焦林业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在森林康养、生态产品供给、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获得感幸福感。
会议强调,要遵守宪法,恪守法治底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自觉运用法治思维破解改革难题、规范行政行为、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林业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要运用宪法,强化担当作为,聚焦林业科技创新、碳汇能力提升、特色产业培育等重点任务,抓住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主要矛盾综合施策,以法治力量护航林业现代化建设。要维护宪法,永葆清廉本色,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践行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以局系统的优良作风带动全省林业政风行风持续向善向好,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法治尊严。
随后,“林业法规讲堂”系列讲座第二期开讲,局总工程师、资源处处长以《护航生态文明 共建美丽陕西》为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系统梳理了两部法律法规的核心内容,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讲座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法律沿革切入,深入解读其立法目的与基本原则,详细介绍了森林权属、分类经营、资源保护等制度,并结合陕西省实际重点讲解了林地审核审批相关政策。同时,对《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和实践意义进行了阐述,帮助参会人员准确把握林业法规核心要义,为依法推进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