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把曾以草案形式发给各级党委试行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作了个别修改,通过为正式决议。《决议》的正式通过,推动了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全国各地开始普遍试办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