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3月18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扩大沿海经济开放区范围的通知》,决定新划入沿海开放区140个市、县,包括杭州、南京、沈阳3个省会城市。此后,国务院又相继决定开放了一批沿江、沿边、内陆和省会城市,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放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