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5月31日,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2001年2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明确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