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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湿地保护“中国模式” 建自然和谐绿色空间

2021-04-06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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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期间,我国湿地保护修复大动作频频,成果丰硕。中央财政投入资金达98.7亿元,实施了约2000个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退耕还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项目,新增湿地面积300万亩,依靠一系列重大举措,我国湿地保护率超过50%。

暖暖冬日,微风吹拂,芦苇摇曳。12月初,成群越冬候鸟在山东东营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觅食嬉戏,处处洋溢着生机与活力。

生态好不好,鸟儿说了算。东营从“城市湿地”到“湿地城市”的可喜转变,是我国湿地保护修复取得突出进展的一个缩影。

草木植成,国之富也。“十三五”期间,中国为保护和修复湿地作出了巨大努力,使湿地成为自然和谐的绿色空间。

栖息于江苏大丰国际重要湿地的麋鹿 杨国美摄

精准发力 答好领导“关切题”

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湿地保护与修复,始终是国家领导人关切的大事。

“十三五”期间,国家林草局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湿地保护与修复开创了新局面。

拯救海岸卫士红树林。近年来,红树林保护受到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全面加强红树林保护修复迫在眉睫。2019年,为摸清全国红树林底数,国家林草局联合自然资源部开展了红树林资源现状和适宜恢复地专项调查,建立了红树林专项调查数据库。2020年8月,《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出台,依据《行动计划》要求,细化分工部、局重点任务,国家层面责任主体落定。5省(区)在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的指导下编制了省级实施方案,红树林保护修复迎来了新局面。

邀请院士专家出谋划策。组织相关院士与专家咨询研讨,完成《关于湿地概念有关情况的报告》。组织多部门成立湿地立法、调查监测、保护修复等多个调研组赴9省开展调研。起草完成全面推进湿地保护工作的报告。配合自然资源部研究滨海湿地保护问题,为《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出台作出积极贡献,并结合相关专家意见,完成《关于滨海湿地有关情况的报告》。

推进黄河流域湿地保护。及时部署、研究黄河流域湿地保护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或参与编制了《黄河流域湿地保护修复战略研究》《黄河流域林草资源及生态状况监测报告》,正在组织编制《黄河流域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黄河三角洲湿地保护修复专项规划》。

夯基垒台 为湿地保护做好顶层设计

5年来,中国湿地保护状况深刻变化,湿地人为占用、破坏得到遏制。人们越来越受益于湿地生态系统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等多功能发挥带来的红利。制度落地、湿地立法是促进这些变化的重要推动力。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成为我国湿地保护的最新遵循和主引擎。

贯彻《制度方案》如何落子布局?

国家层面上,成立了以国家林草局牵头、8个部门组成的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提出了国家层面配套制度和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省级层面上,出台配套文件,建立落实制度方案督办制度,评估制度方案落实情况。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出台了省级实施方案,湿地保护的政策措施植根于中华大地。

以法治湿,是当前推动落实的重要任务之一。2018年9月湿地保护法正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0年、2021年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通过指导福建、天津、江苏、海南、重庆、内蒙古、青海、广东等地出台、修订地方湿地保护条例,我国省级湿地立法已达28个。

成效凸显 国家湿地公园新增201处

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考察时指出,原生态是旅游的资本,发展旅游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要让湿地公园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

“十三五”期间,通过制定修订《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国家湿地公园评估评分标准》等文件,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国新设立国家湿地公园201处。作为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成果喜人。

——国家湿地公园成为湿地保护的生力军。

浙江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建立后,维管束植物从221种增加至711种,昆虫从477种增加至892种,鸟类从79种增加至186种。云南抚仙湖国家湿地公园投入资金300亿元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修复,使公园水质常年保持在Ⅰ类,相当于为全国人民每人储备了15吨的优质淡水。

——国家湿地公园成为践行“两山”理念的生动写照。

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带动周边投资超725亿元,形成万亿级产业集群。广西龙胜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通过政府主导、公司经营、村民参与的运行模式,以分红和补助的方式带动近万名当地村民实现脱贫。

——国家湿地公园成为人民群众的绿色空间。

2019年,全国国家湿地公园接待游客量达3.85亿人次,89.33%的国家湿地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给人民群众提供了良好的生态产品,已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

——国家湿地公园成为传播生态文化和开展自然教育的主阵地。

深圳华侨城国家湿地公园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2020年对近700万人进行了科普宣教。凭借科普宣教的优势,许多湿地公园建成了湿地学校或者高校实习基地。在2019年全国自然教育总校授牌的首批自然教育学校中,国家湿地公园数量超过了1/3。截至目前,全国国家湿地公园已累计为1.76亿人次开展了科普宣教。

施以重拳 湿地监督不断加强

重庆石柱、湖南洞庭湖、江西彭泽……近年来,湿地破坏事件时有发生。

国家林草局出重拳,一手强监管、一手促整改,各项举措频频发力!

强监管,控源头,防患于未然。修订《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明确国家湿地公园的负面清单。积极配合湿地立法,完成立法中合理利用、负面清单、监督检查与自然保护地关系等内容的征求意见、收集汇总和修改完善。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湿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湿地监督管理范围,加大湿地监督管理力度。委托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对所监督省份国家湿地公园开展了专项督查,积极探索建立湿地破坏监测预警系统。

重整改,促“问题清单”变“成效清单”。及时组织、指导、协调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及地方林草主管部门对中央领导批示、新闻媒体曝光及群众反映的各类湿地破坏事件进行督查。及时处理并督促整改了重庆水磨溪湿地事件、湖南洞庭湖矮围事件、海南澄迈红树林事件等一批破坏湿地事件。重点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台账》中涉及的湖南南洲非法采砂问题、江西彭泽违规占用湿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下发国家林草局落实《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通知,通过现场调研,督促相关省市完成湿地自然保护地选划和滨海湿地保护恢复等工作。

多策并施 湿地保护成果多点开花

多策并施,全面护航。“十三五”期间,国家林草局全面护航湿地保护,取得了喜人成果。

发布国家重要湿地名录。认定和发布国家重要湿地是加强湿地保护、修复管理的重要措施。“十三五”期间,印发了《国家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组织制定《国家重要湿地管理办法》。正式发布《2020年国家重要湿地名录》29处。指导各地制定省级重要湿地的管理办法或标准,强化省级重要湿地管理。目前,已有25个省(区、市)制定了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标准(指标), 23个省(区、市)发布了省级重要湿地811处。

湿地被列为一级地类。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的湿地调查,提出湿地调查技术方案,并提出设立湿地一级地类的湿地区划界定建议方案。2018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明确设立湿地一级地类,包括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等8个二级地类。与此同时,着力开展湿地科学调查监测工作,出版《中国湿地资源》系列图书和《中国湿地资源电子图集》,创新泥炭地调查工作机制,与中国地调局建立泥炭地调查合作机制,完成辽宁、吉林等6省区调查。

湿地标准建设取得突破。成功申报了退化湿地评估规范、小微湿地保护管理规范两项国家标准,起草了《湿地生态监测》等多项标准。组织召开了第二届全国湿地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开展了标委会制度规则修订等工作。出台了《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湿地保护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为工程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融合互通 贡献中国智慧提升国际地位

中国湿地面积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中国湿地保护成果得到国际社会认可,中国湿地保护经验对世界湿地保护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有为才有位。目前,我国在《湿地公约》事务中担任公约常委会区域代表、公约常委会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COP14)工作组主席、国际湿地城市独立评审委员会评委、公约科技委员会主席。在国际平台上,我国代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利益,积极表达履约诉求和愿望。通过服务林草外交,贡献中国智慧。

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我国提交的“小微湿地保护”决议草案,在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上获得通过,成为公约决议在全球范围内执行,并列入公约科学技术委员会2019-2021年工作优先领域。

推动国际规则落实。积极推动公约关于国际湿地城市决议的落实,制定国内遴选办法和指标体系。在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上公布的全球首批18个国际湿地城市名单中,我国6个城市摘得殊荣,成为公约在全球范围内推广其湿地保护目标、原则、方法和决议的楷模。

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于2016年在江苏常熟成功举办第十届国际湿地大会,这是40年来首次独立在亚洲国家举办的国际湿地大会。大会通过了《常熟宣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被国际生态协会授予“大会组织特别贡献奖”。

开拓国际合作渠道。对外讲好中国故事,承办对发展中国家湿地保护援外培训,为20多个国家的150多名湿地管理者传授我国湿地保护修复先进技术和成功模式。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首次成功执行外交部“澜沧江-湄公河专项基金项目”中的湿地保护修复项目,6个国家60多名代表通过参加高级研讨会和培训班,分享流域各国湿地保护经验,探讨有效模式。积极推进实施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湿地保护体系规划型”项目,“中国水鸟迁徙路线保护网络”项目获得GEF理事会批准,赠款金额1000万美元。

实现国际重要湿地年度监测。“十三五”期间,分两批次指定国际重要湿地15处。每年开展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监测工作,并发布年度《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白皮书。

图片由《森林与人类》杂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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