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西省太原市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统领,以兴林富民为目标,全面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妥善解决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持续推动森林资源增长、生态质量提升、林区发展条件改善、农民收入增加。
太原市共有集体林地395.9万亩。2024年,全市实现林草总产值25.9亿元,同比增长7.03%。
系统部署 统筹推进集体林改
太原市将深化集体林改作为保障生态安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措施,坚持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典型引路、重点突破。
针对林地碎片化、集体林综合效益不高、森林“四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等问题,制定《太原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八大任务22项举措。将集体林改纳入市级林长制考核,全面建立市、县林长包联制度,开展常态化巡林督查,围绕稳、活、融、试,及时协调解决改革难题,加快构建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太原市积极推进集体林地确权登记,确保林地四至清晰、权属清楚。在此基础上,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不动产颁证、集体林地到期延包,推广使用集体林地承包合同和林权流转合同范本。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发放林权类不动产权证210本,实现10个县(市、区)林权首证发放全覆盖。
立足资源禀赋,太原市各县(市、区)探索差异化、特色化发展路径。清徐县试点开展集体林权流转,阳曲县试点推进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和历史遗留问题清理规范,娄烦县试点发展林业产业,古交市试点发展林业碳汇。城六区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试点,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科学经营 提升林草管护质效
围绕提高森林质量、夯实森林管护,太原市持续增加森林蓄积,提高林产品供给能力,创新管理和投入机制,变林业资源优势为高质量发展胜势。
太原市积极推进东西山生态屏障建设,在采煤沉陷区、荒山荒坡实施针阔混交林营造工程,累计新增造林125万亩,林木覆盖率由40.34%提高到43%。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依托东西北山环城森林公园景观带提质扩容、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三北”工程等重点项目,统筹开展低质低效林改造、灌木林改造、森林抚育和未成林地管护,完成森林质量提升68万亩,国家公益林面积由94.3万亩优化调整至87.6万亩。
为推动林草产业升级,制定《太原市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聚焦经济林提质增效、发展林下经济等7项主要任务,统筹推进林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同时,推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和告知承诺制审批,将林木采伐限额指标分配、林木采伐许可申请和审批及采伐监管情况纳入政府公开事项目录清单,简化林木采伐手续办理,促进森林采伐更新。“十四五”期间,全市每年度集体林木允许采伐2.99万立方米,按每立方米500元计算,预计每年可促进林农增收1495万元。
多措并举 拓宽“两山”转化路径
以林地经营权流转为突破口,太原市找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盘活林业资源,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太原市引导碳排放企业、大型公益组织、社会公众通过“认养一棵树、认购一吨碳”方式参与碳汇林经营,逐步建立体现林业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24年,娄烦县完成山西省首笔国际核证碳标准(VCS)碳汇交易。古交市将12万亩新造林地开发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碳汇交易试点项目。
聚焦林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太原市建立健全林业保险制度,增强林业融资能力。2024年,全市投保514.6万元拓宽政策性森林保险覆盖面积285.89万亩。累计投资523万元为9728株古树名木购买保险,在全省率先实现散生古树名木保险全覆盖。开展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满足差异化保险需求。
为集中经营管理碎片化林地,太原市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培育新型主体联户经营,通过“合作社+林农”“企业+村集体+林农”和场村共建等模式,实现村集体、企业、国有林场和个人多方共赢。
目前,阳曲县、娄烦县36家造林扶贫合作社带动575名林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太原市国有林场、古交国有林场等五大国有林场为宋家庄、小虎峪等19个村全年提供就业用工精准帮扶4970人次,带动增收633万元。(郝丽娟 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