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十堰市林业局和咸宁市林业局相继签发全省首批鄂林碳票,核算减排量18.5万吨,获得银行授信1.5亿元。这是湖北省林业局发布《鄂林碳票开发工作指南(试行)》以来,第一次经申报、审定、核查、公示、签发并可交易的鄂林碳票项目,标志着该省林业碳汇发展迈出新步伐。
今年8月6日,湖北省林业局制定《鄂林碳票开发工作指南(试行)》和方法学,省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地积极响应,纷纷启动鄂林碳票开发,湖北省已基本形成了国家层面以CCER项目开发为主、省级层面以林业碳普惠为主、地方以林业碳票为主的梯级开发、相互补充良好局面,推动林业资源从“沉睡资产”变为“流动资本”,为湖北林业高质量发展装上“绿色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