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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首部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施行

2025-11-19    来源:浙江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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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边角地将优先改建成口袋公园,暂不供应的储备土地应临时绿化,临街、临河单位也被鼓励敞开庭院、通透绿化,让绿意从围墙内流向街头巷尾……日前,浙江省湖州市本月起正式施行《湖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该《办法》是湖州市首部系统规范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的地方性规章,意味着湖州城市绿化工作将从“好看”迈向“好管”,从“园林城市”走向“生态幸福家园”。 

“以前大家看到的绿化成果,更多依靠建设部门‘种树、种花’。今后有了法规支撑,城市绿化将更系统、更长远。”市建设局介绍,《办法》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节约、共建共享”理念,从规划设计、建设实施到日常管理、养护保护,形成一整套可操作的制度体系,让“绿色”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底色。 

绿化不仅要“多”,更要“美”“活”“有温度”。《办法》提出,鼓励屋顶、墙体立体绿化,推进适老化改造,增加儿童友好空间,让绿化不只是装点城市,更要融入市民生活。 

对古树名木保护,《办法》也作出细化规定:建设用地规划应当对场地内古树名木提出保护要求,古树名木因生长环境不适宜、影响公众安全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确需迁移时,必须经过审批,确保城市“绿色记忆”得到延续。同时,建立绿化管理责任人制度,划清管理界限: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人各司其职,做到有人建、有人管、有人护。市民若发现破坏绿化行为,也可依法举报,共同守护身边的绿意。 

如今,走在湖州街头,越来越多的“微景观”悄然出现:墙角的花境、屋顶的绿植、遍布城市角落的口袋公园,让城市绿化不再只是“看得见的风景”,而是成为居民生活的一部分。随着《办法》的实施,一座“处处皆景、四季常青”的生态宜居之城正加速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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