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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大小兴安岭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复文(2023年第7590号)

2024-01-3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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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用地保障上给予政策支持

  我局对促进林草中药材高质量发展,增进国有林区人民民生福祉高度重视,支持大小兴安岭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完善顶层设计。2021年7月,印发了《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3个通则》(林改发〔2021〕59号),推进林草中药材全过程指导和关键环节管控。11月,印发了《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林改发〔2021〕108号),将林下中药材产业作为重点领域,从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体系、积极推广生态培育技术和发展衍生产业三个方面予以部署。2022年2月,印发了《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办改字〔2022〕7号),明确了发展林草中药材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将全国划分为大小兴安岭林草中药材生产区等9个生产区域,并明确了各生产区适宜发展的药材品种及其生产模式。3月,会同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和中医药局印发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推进林草中药材规范化生产、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基地建设。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是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每2年认定一次。为鼓励支持林草中药材生态培育,在申报文件中明确对开展生态种植、仿野生栽培、野生抚育的林下中药材基地予以适当倾斜。目前,我局在大小兴安岭地区认定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等11家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我局正在起草《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拟进一步明确对发展林下中药材基地予以支持,并加强示范基地考核监督和动态管理,保证示范效果,引领林草中药材高质量发展。

  大小兴安岭林区属于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是我国生态区位最重要的区域之一。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2015年开始,我局将临时使用林地的审批权下放给省级林草主管部门;2023年起,将国家级审核权限的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事项,委托至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实施,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时效。

  二、在种植补贴上给予政策支持

  农业农村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规划,强化指导,加大扶持,促进大小兴安岭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产业规划引导。2018年,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印发《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将全国道地药材基地划分为东北道地药材产区等7大区域,引导各地中药材生产布局向道地产区集中,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设施标准、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的道地药材生产基地。2021年,印发《“十四五”全国种植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指导各地优化道地药材生产布局,深入推进中药材基地标准化生产。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2020—2023年,先后启动建设吉林长白山人参、广西罗汉果、湖南湘九味等10个中药材产业集群,支持建设近百个以中药材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对于批准创建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分年分类给予奖补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每个奖补1.5—2亿元,农业产业强镇每个奖补1000万元。三是打造中药材“三品一标”示范基地。推动中药材品种培育、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促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第一批全国种植业“三品一标”基地包括黑龙江省林口县莲花镇黄芪道地药材种植基地等。

  同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也在职能范围内,支持黑龙江省,特别是大小兴安岭地区,依托优势资源,推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大兴安岭建设5个野生抚育基地和3个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支持小兴安岭针对刺五加、五味子、桔梗、金莲花、白鲜等5个品种建设良种繁育基地。二是支持大小兴安岭地区开展道地中药材种质资源项目研究,研发种质资源新品种,引导产学研合作发展,以当地道地药材刺五加、人参、林蛙、五味子、平贝等为原料,研发保健食品等,延伸中医药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加强对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的研究和开发利用,建设国家级林麝养殖示范基地。三是在大小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呼玛等中药种植大县组织开展中药材生产技术培训,并不定期组织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四是支持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召开推进寒地生物(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促进大兴安岭地区全产业链协同创新绿色发展。

  三、在金融服务上给予政策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高度重视金融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工作,按照《“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国办发〔2022〕5号)相关要求,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服务方式、加大信贷投入。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融资对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线下主动走访、行业主管部门推送、银企现场对接活动等方式,对接中医药企业融资需求,并与中医药企业构建中长期合作关系。引导金融机构针对中医药企业特点,创新具有特色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丰富中医药企业贷款合格抵押物,适当延长还贷期限,积极满足中医药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截至2023年3月,全国主要银行中药饮精深加工等医药产业中长期贷款余额3200亿元,同比增长37.9%。

  同时,先后创设多项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和技术改造投资支持力度。2022年4月,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先进制造业科技研发。截至2022年底,累计支持银行发放贷款1.3万亿,支持企业超过5万家。2022年9月,设立2000亿元以上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配套财政贴息,专项支持包括涉及医药产业的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等10个重点领域在内的设备更新改造,累计支持银行发放贷款2290亿元,支持设备改造项目超过4300个。

  下一步,我局将对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相关规定、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大小兴安岭中医药产业项目使用林地的积极予以支持,指导地方林草主管部门靠前服务,依法依规加快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相关手续。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坚持市场导向,实施创新驱动,指导大小兴安岭等中药材产区加快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升大小兴安岭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中国人民银行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国办发〔2022〕5号)要求,积极完善金融政策安排,促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继续为中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委及地方有关部门加强对大小兴安岭地区中药产业发展的支持,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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