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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8号)(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区撤销)
发布机构 业务类型
2023年第8号 生态司
发布时间 一一 时效状态
2023年02月17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8号)(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区撤销)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管理办法》(林造发〔2018〕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撤销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公告如下: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

  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

  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济宁市泗水县,泰安市泰山区,临沂市莒南县、临沭县。

  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襄阳市樊城区,荆州市石首市。

  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邵阳市双清区,常德市安乡县,永州市宁远县。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揭阳市空港经济区(调整合并到榕城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百色市田林县,崇左市大新县、龙州县。

  重庆市:大足区、潼南区、巫山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平武县,南充市高坪区。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安康市旬阳市,商洛市商州区、洛南县。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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