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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23号)(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
发布机构 业务类型
2023年第23号 动植物司
发布时间 一一 时效状态
2023年12月20日 动植物司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23号)(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将《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予以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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