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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4年第5号)(2024年松材线虫病疫区撤销)
发布机构 业务类型
2024年第5号 生态司
发布时间 一一 时效状态
2024年02月27日 生态司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4年第5号)(2024年松材线虫病疫区撤销)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管理办法》(林生规〔2023〕3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国2024年撤销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公告如下:

  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宁波市海曙区,绍兴市越城区。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宣城市郎溪县。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漳州市诏安县。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宜昌市猇亭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枝江市。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衡阳市蒸湘区,岳阳市云溪区,怀化市中方县。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肇庆市四会市,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江南区、横州市,桂林市雁山区、资源县、平乐县,百色市靖西市,河池市宜州区、大化瑶族自治县。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口县。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乐山市市中区,南充市顺庆区,资阳市安岳县,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喜德县。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

  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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