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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根据《湿地保护法》《国家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和《国家重要湿地确定指标》等相关要求,经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我局决定将山西省山阴县桑干河等22处湿地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22处国家重要湿地名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