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实践,对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对集体林改始终挂念于心、寄予厚望,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各地各部门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接续作答“林改四问”,推动集体林改政策机制更加完善、支撑保障更加有力,试点探索各具特色,改革惠民可感可及。
作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福建省、江西省、重庆市坚持先行先试,持续改革创新,围绕“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发展思路,探索实施了一批首创性、引领性、特色性改革举措,让“绿水青山”底色更浓,“金山银山”成色更足,改革成果惠及更多林农。
福建:“三多”改革汇合力提活力强能力
福建省探索开展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的“三多”改革试点,全力推进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
以多方得益汇聚改革合力
“多方得益”聚焦完善生产关系,侧重于权利明晰、权能激活、权益实现。
明晰所有权,让村财增收。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林地发包、调整、监督等各项权能。
稳定承包权,让林农得益。保持集体林地家庭承包政策长期稳定,开展家庭承包林地延包试点,积极解决林权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夯实权益实现基础。
放活经营权,让主体获利。持续推动经营权颁证,不断赋予经营权证抵押融资、交易流转等功能,全省累计流转林权超2600万亩。率先从省级层面推动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拓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范围,进一步盘活林下空间。目前,全省已办理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328宗、面积22.6万亩。
落实处置权,让交易溢价。推动成立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累计交易林业类产品突破25亿元,平均溢价率15.6%。
赋能收益权,让资源变现。率先从省级层面探索完善林权资产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推动各地开展合作经营。目前,全省已有6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开展林票改革,发行金额近11亿元。
以多式联营提升发展活力
“多式联营”聚焦发展生产力,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开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
实施立体精致经营,结合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重大项目,深入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大力发展“上层培育杉木大径材、中层套种乡土阔叶树种、下层种植特色中药材”高效经营模式。探索主体复合经营,发挥国有林场作用,深化“百场带千村”活动,积极拓展场外合作造林等资源培育模式。鼓励三产链接经营,推进森林全周期经营和产业全链条发展。
福建省上杭白砂国有林场林下套种珍贵树种示范片。黄海摄
目前,福建省累计带动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近1.2万家,有境内外上市林业企业24家、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5个,规模以上林业企业超过3000家。2024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8121亿元。
以多重服务增强保障能力
“多重服务”聚焦发挥政府部门职能,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一体发力。
持续优化经营管理、生产技术、金融保险、林业碳汇、设施设备等服务,着力促进采伐审批的放宽和便捷、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社会资本的培育和引进、林业碳汇的开发和研究、设施设备的应用和改进,打通营林兴业的堵点、痛点。
为推动“三多”改革举措特别是“多重服务”更好落地,今年以来,福建省围绕投资促进、产品推介、金融支持、权益流转、主体链接、产学融合等需求,搭建林业高质量改革发展服务平台及数字化系统,加强线上线下结合、实时泛在支撑。目前,数字化系统已初步建成,累计对接生成84个项目,投资额达415亿元、授信额785亿元。
江西:创新机制做好“三活”文章
江西省聚焦“林改四问”,围绕提质、兴业、利民,巩固“三定”成果,建立工作机制,做好“三活”文章,推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建立工作保障机制
江西省把集体林改事项列为省委深改委和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健全“林长+林改”工作机制,以省级总林长令形式部署推进集体林改,将林长职责从巡林督导拓展为深化集体林改全过程、各方面,形成五级林长抓林改、多支队伍齐上阵、两大活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建立“比学赶超”推进机制。每季度开展“季赛领跑”活动,各地参照省级做法,开展月跑先为、月促季评、月赛争先等活动。
夯实基层基础。在深化集体林改先行区建设方案中明确加强林业基层建设并强力推进。一年多来,全省70个县组建乡镇林业服务中心,30个县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林业岗。
做好“放活山权”文章
江西省对剩余承包期不满10年的集体林地开展提前延包。全省延包合同签订面积874万亩,占应延包面积的75%,初步实现林权及承包经营合同的数字化管理。
创新采取“落大宗发小证”“三维指界”等措施,化解林权历史遗留问题44.6万宗。推动林权管理服务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互联,2024年以来,全省办理林权类不动产证6.34万本。
首创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制度,将林下经济、林业碳汇、湿地环境等非木质化利用预期收益纳入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范畴。全省颁发收益权证2300多本、面积90多万亩,质押贷款12.67亿元。
为解决林权碎片化、社会资本“进山入林”难等问题,探索推广村级托管、场村共建、林权收储等集中再流转模式,实施规模经营省级财政奖补。全省流转林权总面积3100万亩,培育林业规模经营主体6000余个。79个县成立林权收储机构,收储碎片化林权面积179万亩。
做好“激活林区”文章
持续优化林木采伐制度,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按面积审批、编制简明森林经营方案和创新松材线虫病除治方式等4项措施,放活林木处置权。全省办理人工商品林承诺制、按面积采伐审批55万多亩,松材线虫病疫区湿地松采伐74万亩。
在优化公益林区划方面,创新提出以规定库、以库定用、以用定调和建立预调出库、预使用库的“三定两库”模式。全省累计优化调整公益林52万亩。
创新“国有+民营”和“场村共建”等联营模式,示范带动910万亩集体林经营发展。省级层面出台深化集体林改试点容错纠错机制,为基层大胆探索解除后顾之忧。
做好“谋活利民”文章
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江西省构建“3+N”林业产业体系,重点发展油茶、毛竹、林下经济三大产业,并推进“一县一业一品”工程。2024年,全省林业总产值7130亿元,同比增长9.7%。
江西省遂川县螺汾村竹笋加工车间。江西省林业局供图
建立省林业金融服务平台前置核查、数据共享、共防风险的林银林保协同机制,创新林下经济、林业碳汇、森林康养等林业收益权质押贷款和保险产品。全省累计发放林权贷款394亿元、贷款余额206亿元。林业保险投保面积稳定在1.4亿亩、保额1256亿元。
同时,健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开展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造林碳汇项目开发和林业碳中和试点,依托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在全省创建县、乡林业生态产品“交易场景”,持续引导林权、林业原料、林业碳汇等进场交易,累计交易额突破150亿元。
重庆:绿色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
重庆市深入推动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两区”融合建设、政策叠加、功能互补,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截至目前,全市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110亿元。
吸引绿色金融进入林业
以全国林草湿荒普查为契机,重庆市制定专项技术方案,衔接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精准落地上图,建成了覆盖全市6320万亩集体林地、以村社为单位的矢量数据库。
同时,积极推进确权登记颁证规范化。出台联户承包和流转集体林地及确权登记工作规范,高效推动整村社办理国家储备林项目经营权登记约87万亩。全市首张林地经营权证、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单株楠木不动产权证相继在城口县、铜梁区落地。
林权流转交易大厅。重庆市林业局供图
重庆市在璧山区试点运行“数智林权”1.0版,以村社为单位全量归集林权数据,依托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与“长江绿融通”等金融平台贯通,显著提升了林权流转、抵押等服务事项的办理效率和便捷水平。
丰富绿色金融支持举措
健全“政银企”协同机制。出台“政银企”协同推动深化集体林改若干措施,坚持政府搭台、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银企双赢,依托“长江渝融通”系统,精准对接100家重点林业龙头企业,累计为51家发放贷款67亿元。
探索“股贷债保”联动机制。出台推动林权融资扩面增量实施方案,建立为林业经营主体、产业项目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支撑体系,经济林种植保险、林权流转交易保证保险等一批特色险种陆续推出。注重林企上市培育,拓宽拟上市林企后备库渠道,渝富资本专业化私募基金首次与林业开展合作。
建立定期考核评估机制。出台金融支持集体林改若干政策措施,将生态保护修复、林下经济等项目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作为先行区建设清单主要指标之一,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被纳入市政府激励事项,贷款余额、增量和增速也被纳入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年度和季度考评范畴。
破解绿色金融服务难题
重庆市统一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出台《重庆市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操作细则(试行)》,为金融机构、技术支撑单位、交易中介方提供了一套科学合理的“核算—融资—运营”生态价值一体转化模式。
为给林业发展注入更多金融活水,重庆市在城口、黔江等6个县(区)率先设立“林业专营支行”。丰都县创新设立西南地区首个以农发行为主办行、其他银行为协办行的“1+N”林业专营支行,累计授信18.71亿元、投放贷款5.42亿元。
聚焦林企、林农融资需求,重庆市创新推出“林权易贷”“苗木抵押贷款”等特色金融产品,探索“林权+保证+旅游景点收费权”“林地经营权+生态产品价值”等融资模式。同时,坚持政府主导、银行主推、企业主体、农民主力,央企、国企、民企“三轮驱动”,获国开行国家储备林建设贷款100亿元,累计完成集体林地收储402万亩。全市林权流转交易277宗、146万余亩,交易金额16.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