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获悉,青海省深入推进青海湖国家公园(候选区)创建期间管理体制改革,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初步构建了与国家公园相适应的“管理局—管理分局—保护站”三级管理体系。
根据部署,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天峻管理分局所属江河、快尔玛、阳康保护站,刚察管理分局所属泉吉、沙柳河保护站,海晏管理分局所属甘子河保护站已完成人员调剂配备,全部挂牌成立并运行,实现公园范围内涉及县域管理分局全覆盖,核心保护区保护站全覆盖。
2022年12月以来,青海省明确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全面负责青海湖国家公园(候选区)创建工作,强化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编制、本底调查、经营性服务、协调督导、考核评价等职责,保护管理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 (康维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