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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试点单位保护和使用规划及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完成

2023-10-1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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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为了促进森林资源资产高效配置和保值增值,结合资源资产的使用情况,选择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五岔沟林业局、喀喇沁旗旺业甸林场三个单位开展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

谋而后动,规划先行。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组织编制的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森林资源资产保护和使用规划,规划期为2021-2035年,根据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在规划期间对林业的需求,制订了试点单位区域内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和方针,对试点单位范围内林地进行功能分区、利用分类、保护分级、质量分等,提出各区域林地保护利用的原则和方向,确定规划期内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天然林保有量、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森林资产经济价值等主要目标及调控指标,确定公益林和商品林的比例及其布局调整,对未来林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做出战略性和政策性决策。

为增强森林资源生态功能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在专项调查、资产评估、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成果基础上,以多功能森林经营理论为方针,以保护森林资源为主攻方向,组织编制三个试点单位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单位森林经营方案,规划期为2021-2035年,方案以培育健康稳定森林生态系统作为核心目标,提出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2个约束性指标和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天然林保有量2个预期性指标,提出了以生态服务产品为主的森林经营产品。通过方案实施,可促进试点区域内森林资源总量增加、结构优化、质量提升。森林经营方案及保护和使用规划的编制,为试点区域进一步科学、合理、有序地经营森林资源,提高森林保有量、蓄积量、覆盖率提供了制度保障。

试点单位的保护和使用规划及森林经营方案既对进一步加强森林经营以及保护利用,精准提高森林质量,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也对全区下一步开展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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