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三北”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资环〔2024〕127号
有关省、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现就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2025年“三北”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
(一)提前下达你省2025年“三北”工程补助资金预算(项目代码为10000024Z241204000001),具体支出方向和金额见附件。收入请列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311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节能环保”,支出请列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
(二)“三北”工程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有关要求
(一)你省接到本文件后,应当在30日内正式分解下达。有关资金分解下达文件请及时抄送财政部、国家林草局以及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二)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同时,请参照中央财政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 政 部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