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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压实林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主体责任

2021-01-19   来源:合肥专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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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1月19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大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近日,安徽省委省政府高位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以省林长制办公室名义,向各地市林长制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压实林长制的主体责任,发挥林长制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作用,推动安徽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通知》强调,野生动物资源遭蚕食破坏,将严重损害生态系统健康,威胁可持续发展,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制约生态文明建设。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禁食野生动物决定,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查处当前野生动物违法行为。要积极组织协调林业、公安、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全面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饭店、人工繁育与利用、交通运输等场所和环节的巡查监管,加大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力度,主动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强化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

《通知》明确,各地要建立和完善相应保护管理绩效考核考评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考评机制在保护管理上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强化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意识,建立起齐抓共管的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压实各级林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责任,把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按照林长职责要求,强化对责任区野生动物保护巡护,切实履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职责。各地护林员在护林巡护中,对发现的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要及时上报并予以阻止。

为确保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地,安徽省委政法委将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纳入2020年度平安建设(整治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省林业局也将相关工作纳入林长制实施情况考核指标体系,并与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挂钩。根据《2020年度全省林长制实施情况考核细则》,“野生动植物保护”纳入“林长制护绿实施”项目考核内容,设置总分10分,野生动植物保护占2分。同时《细则》设扣分项,明确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不到位或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不力被通报的,每发生一起减0.5分,最多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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